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二、经办部门 市级、县级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
三、受理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的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以及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 (三)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四、申报材料 ①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附后) 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办理形式
(一)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经办窗口 咨询电话 清名路380号 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 综合和窗口 82832760 锡山区东亭二泉中路139号 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 2楼7-8号窗口 88702186 惠山大道108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 综合柜台 83592336 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718号 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 人社综窗 85884754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A座一楼服务大厅 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 7-11号窗口 85215736
(二)网上办理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docx
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